2017年,台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加快转变农村居民增收方式,台州市区农村居民收入持续稳定增长,生活水平不断提高。
一、2017年台州市区农村居民收入增长特点
(一)收入水平攀升,增长速度加快。
台州市区农村常住居民2017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7059元,比上年增长10.0%,扣除物价上涨因素的影响,实际增长7.4%。2015-2017年,年度增速分别为9.3%、9.6%和10.0%,呈逐年加快态势。
(二)增速快于城镇,城乡差距缩小。
2017年,台州市区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57032元,比上年增长9.0%,农村较之快1.0个百分点。2015-2017年,台州市区农村居民收入增速分别领先城镇0.4、0.5和1.0个百分点(图1),逐年加大。
由于农村居民收入增速相对领先,台州市区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不断缩小,2017年降至2.11∶1,较上年缩小0.02倍。
(三)市区农村居民收入增速快于全市。
2017年,台州全市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5369元,比上年增长9.5%,扣除物价因素影响,实际增长7.3%。市区与全市相比,无论是收入水平还是增长速度都相对领先。
(四)路桥区收入最高,黄岩区增速最快。
对于组成台州市区的椒江、黄岩、路桥三个区来说,2017年,路桥区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最高,达到28750元,比椒江区和黄岩区分别高出1893元和2916元;黄岩区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为10.4%,位列三区之首,比椒江区和路桥区分别快0.4和0.6个百分点。
(五)收入来源结构变化不大。
2017年,台州市区农村常住居民的工资性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净收入和转移净收入分别占可支配收入的65.0%、23.5%、6.2%和5.2%。工资性收入依然是主体,财产净收入和转移净收入依然偏低。这样的收入来源结构,近几年来变化不大(图3)。
与城镇相比,农村居民财产净收入和转移净收入的来源占比明显偏低。2017年,台州市区城镇常住居民的财产净收入和转移净收入分别占可支配收入的15.7%和12.5%,农村常住居民较之低9.5和7.3个百分点(图4)。
二、2017年台州市区农村居民增收析因
(一)经济总体回暖向好。2017年,台州市奋力推进“三大历史任务”,拉高标杆,争先进位,全市生产总值为4388.22亿元,首次突破4000亿元大关;扣除价格因素,比上年实际增长8.1%,时隔五年之后首次回到“8时代”,呈现回暖向好态势。
(二)工资增长平稳。2017年,台州就业形势较好,社会用工薪酬稳步增长。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人均职工薪酬比上年增长8.2%,台州规下工业样本企业人均薪酬比上年增长6.2%,台州规下服务业样本企业人均薪酬比上年增长7.3%。
(三)农业生产稳定。2017年,台州灾害性天气发生范围小,程度轻,粮食产量稳定增长。全年粮食总产量63.75万吨,同比增长1.1%。全年蔬菜总产量214.17万吨,比上年增长4.7%;水果产量144.78万吨,增长6.4%。
(四)政府保障制度更加完善。2107年台州政府陆续出台《”台州无欠薪”行动工作方案》《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等针对欠薪问题的政策文件,切实提高劳动者权益保障力度。
(五)特色村建设促进农村居民增收。“十三五”期间,台州实施民宿型农家乐特色村“倍增计划”,坚持每个县(市、区)每年至少培育建成1-2个农家乐特色村,大力推行“吃住在特色村,游玩在周边景点”营销模式,增强与旅游市场的对接能力,促进农家乐可持续发展和农村居民增收致富。
三、促进农村居民增收的建议
(一)提高农村居民自身就业竞争力。根据农村居民实际情况,开展有针对性的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推动农民培训与本地主要产业相结合,提升农村居民自身就业水平,增强农村居民就业、创业能力。
(二)推进农业和服务业融合发展。加快推进传统农业生产向农产品采收、农家乐等第三产业拓展,努力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和创业机会,拓宽农村居民增收渠道,增加农村居民收入。
(三)坚持城乡统筹发展。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促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公共资源均衡配置,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实现共建共享,不断缩小城乡经济发展差距。
(四)促进消费与收入增长形成良性循环。要加强农村消费市场的管理和规划,引导农村居民养成健康合理的消费观念,拓宽消费领域和层次,捕捉农村市场的新亮点,发展针对农村的信用消费,将潜在需求转变为现实需求,进而促进经济发展和农村居民增收。